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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代理”.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任何有权威的人, 明示或暗示, 代理在货物运输方面为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行事.
  2. “运单”. 由托运人或代表托运人制作的标题为“航空运单”的文件, 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关于经承运人航线运输货物的合同的证据是什么.
  3. “适用公约”.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下列文书适用于运输合同:
    1.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在华沙签订, 12 October 1929;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Warsaw Convention);
    2. 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修正的《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
    3. 经第2号附加议定书修正的《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 1975年蒙特利尔第1号;
    4. 1955年在海牙修订的《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和《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 1975年蒙特利尔第2号;
    5. 1955年在海牙修订的《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 1975年《冰球突破试玩网站》.
  4. “货物”(等同于术语“货物”). 飞机上携带或将要携带的东西,邮件除外, 或在客票和行李票下携带的行李, 但包括航空运单下的行李运输 或装运记录.
  5. “运输”(与“运输”一词等同). 以航空或其他运输方式无偿或有偿运输货物.
  6. “航母”. 包括签发航空运单或保存装运记录的航空承运人,以及运输或承诺运输该货物或履行与该运输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的所有承运人.
  7. “到付运费”. 在航空运单或装运记录上为从收货人处收取货物而记入的费用.
  8. “收货人”. 姓名出现在航空运单或货运记录上的人, 作为由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一方.
  9. “天”. 完整日历日, 包括 Sundays and legal holidays; provided that for purposes of notification the balance of the day upon which notice is despatched shall not be counted.
  10. “快递服务”. 将入境货物从目的机场运送到收货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的地址,或在需要时由适当的政府机构保管.
  11. “提货服务”. 从托运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的收件地点到出发机场的出境货物的地面运输, 包括任何偶然的地面运输 机场之间.
  12. “装运”(等同于“寄售”). 除非另有规定, 一个或多个包, 由承运人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址从一个托运人处接受的件或捆货物, 签收 在一个批次内,在一个航空运单或一个运输记录下, 运输至同一目的地址的同一收货人.
  13. “装运记录”. 由承运人保存的运输合同记录, 以航空运单以外的方式证明.
  14. “托运人”(与“托运人”一词等同). 姓名出现在航空运单或货运记录上的人, 作为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
  15. 特别提款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特别提款权.
  1. 一般
    这些条件适用于所有货物运输, 包括所有附带服务, performed by or on behalf 的载体; provided 然而 that if such 马车 is "International Carriage" as 在适用的约定中定义(见1).(三)此种运输应受适用公约的规定和这些条件的约束,只要这些条件不与本公约相抵触 该公约的条款.
  2. 适用法律和承运人的运价
    在与2不冲突的程度上.承运人提供的所有运输和其他服务均须遵守:
    1. 适用法律(包括实施公约或将适用公约的规则扩展到适用公约中定义的“国际运输”以外的运输的国家法律)政府 法规、命令和要求;
    2. 这些条件和其他适用关税, 规则, 承运人的规章和时间表(但不包括其中规定的出发和到达时间),可在其任何办事处和机场检查 它从那里提供定期服务.
  3. 《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和《冰球突破试玩网站》均不适用的运输, 但这是受这些货物运输条件的约束,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9特别提款权,除非 适用的航空运单或承运人提交的任何适用的运价表中明确规定了更大的限制.
  4. 免费的运输
    关于免费运输, 承运商保留排除本条款全部或任何部分适用的权利.
  5. 宪章
    货物是根据与承运人签订的租船协议运输的, 运输应遵守承运人适用的租船条款和条件, 如果有任何. 目前的 运输条款和条件仅在租船协议规定的范围内适用. 承运人没有适用于该租船协议的租船条款和条件的, 本条款及 运输条件应适用于本协议,除非承运人有权排除本条款和条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适用性. 如果条款之间有任何差异 本条款和条件与租船协议的规定相抵触时,以租船协议的规定为准. 托运人根据租船协议接受运输,因而受租船协议条款的约束 无论是否与发货人明确约定.
  6. 更改不另行通知
    These 条件s and the published rates and 指控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except to the extent otherwise provided by applicable law or 政府规定 or order; provided 但是,在承运人签发航空运单之日或者在运输运价或者运输费用记入运输记录之日以后,此种变更不适用运输合同.
  7. 有效的规则
    凡受本条件约束的货物运输,均应遵守承运人的规则, 在承运人签发航空运单之日或当日生效的规章和运价 装运记录, 以适用者为准, 但如果本条款与承运人的规定不一致, 法规和关税, 以这些条件为准.
  1. 货物可以接受:
    1. 承运人负责运输, 视是否有合适的设备和空间而定, 所有的货物, 除非承运人规定另有规定,并规定:
      1. 交通, 或者其进出口未被任何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 到或超过;
      2. 以适合运输的方式包装;
      3. 并附有所需的装运单据;
      4. 它们不太可能危及飞机、人员或财产,或对乘客造成烦恼.
    2. 承运人保留绝对酌情权拒绝运输货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装船估价限额
    承运人可以拒绝承运申报价值超过承运人规定规定数额的货物.
  3. 货物的包装和标记
    1. 托运人有责任确保货物以适当的方式包装以供运输,以确保货物在搬运时能以一般的小心安全运输,而不致伤害或损坏任何货物 人、货物或财产. 每个包裹上都应清楚而持久地标明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
    2. 如果承运人要求,必须密封承运人规定的包含贵重物品的包裹.
  4. 货物只在规定的条件下接受
    危险货物, 活的动物, 易腐烂的东西, 易碎商品, 人类遗骸, 其他特殊货物只有在承运人合同中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接受 适用于运输此类货物的规定.
  5. 不遵守特殊货物条件的责任
    托运人不遵守货物运输条件的责任在于托运人,托运人应当赔偿承运人的损失 任何损失, 损害, 延迟, 承运人因运输该等货物而可能承担的责任或处罚.
  6. 承运人的检查权
    承运人有权检查所有货物的包装和内容,并查询所提交的相关信息或文件的正确性或充分性 对于任何货物,承运人没有义务这样做, 并对该等检查或查询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单位负载设备
    当托运人承诺装载单元装载装置(ULD)时,他必须遵守承运人的装载指示,并应对承运人因任何不遵守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并赔偿承运人 有了这样的指示.
  8. 遵守法律法规
    托运人保证他已遵守与该性质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 包装, 货物储存或运输的标签和货物包装的方式 考虑到一般运输风险的性质,足以承受一般运输风险, 此外,托运人特此赔偿承运人任何责任 如果所有费用和开支是由于托运人未能遵守这些保证而引起的, 包括但不限于遵守适用的危险品法规.
  1. 航空货运单
    托运人应当出具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出具, 表格中的航空运单, 承运人规定的副本方式和数量, 并应当将该航空运单同时交付承运人 承运商接受货物运输. 然而, 运费和其他费用, 只要他们已经被确定, 承运人应当在航空运单中注明. 承运人可以要求托运人 弄清楚, 或者代表他亲热, 当有多个包裹时,分开空运单.
  2. 发货记录
    航空公司, 经托运人明示或默示同意, 是否可以用运输记录代替航空运单的交付,以保存将要履行的运输的记录. 如果这样的装运 使用记录, 承运人, 如果托运人要求的话, 按照承运人的规定,向托运人交付货物收据,允许识别货物和进入, 按照 与承运人的规定,以信息包含在装运记录.
  3. 货物的外观状况/包装
    如果货物和/或包装的表面秩序和状况有任何缺陷,托运人应, 如果航空运单已送达, 在空运单上附上一份声明 有这种明显的秩序和状态的. 未交付航空运单的,托运人应当将货物的表面秩序和状况通知承运人, 使载体能够插入相应的参考 出货记录. 然而, 托运人未在航空运单上载明此项声明或未将货物的表面秩序和状况通知承运人的, 或者这样的陈述或建议是否不正确, 航空公司 是否可以在空运单中或在装运记录中注明货物的表面顺序和状况, 或注明更正.
  4. 由承运人准备、完成或修正
    承运人可以应托运人明示或默示的请求, 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空运单,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 承运人应被视为 是否已代表托运人办理. 随货物一起移交的航空货运单,或者托运人或者托运人代表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供的有关货物的详细情况和说明,供载列于航空货运单的 装运记录没有包含所有必需的细节, 或航空运单或该等细节或陈述有任何错误, 承运人被授权填写或更正航空运单或细节或 承运人在没有任何义务的情况下,尽其所能作出声明.
  5. 对细节的责任
    托运人对由他本人或者代表他本人在航空货运单上插入或者由他本人或者委托他本人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事项和说明的正确性负责 代表承运人在运输记录中插入. 该等资料在何处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供, 托运人或者托运人的代理人有责任核实货物的内容, 根据商定的标准和规范,确保EDI消息和后续消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托运人应当赔偿承运人本人或者其他任何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害 承运人对谁负责, 由于不规则, 托运人或其代表提供的细节和陈述不正确或不完整.
  6. 改变
    航空运单上的文字被涂改或者擦除的,承运人不必接受.
  1. 适用费率及收费
    受本条件约束的运输运价和收费是指承运人正式公布的,并在承运人签发航空运单之日起生效的运价和收费, 或者在约会的时候 运费或费用已记入装运记录.
  2. 差饷及收费的基础
    费率和收费将以计量单位为基础,并受承运人法规和费率表中公布的规则和条件的约束.
  3. 未包括在公布的费率和收费内的服务
    承运人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目及收费只适用于各机场,不包括任何附属服务 与空运有关的承运人.
  4. 费用的支付
    1. 费率和收费以适用费率表中显示的货币公布, 并可以承运人可接受的任何货币支付. 当付款以一种货币进行,而不是以所使用的货币 费率或收费是公布的, 此种付款将按承运人为此目的所规定的汇率支付, 当前报表可在承运人办公室查阅 付款地点.
    2. 全部适用费用, 无论是预付还是托收, 费用, 职责, 税, 指控, 预付款和付款, 由承运人支付、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付给承运人的任何其他款项, 将被视为完全 赢得了, 货物是否灭失或损坏, 或者未到达运输合同规定的目的地. 所有这些费用、款项和预支款项将在收到信用证后到期支付 按承运人装运, 但承运人可以在按照运输合同履行服务的任何阶段收取.
    3. 托运人保证支付所有未付费用, 未付费用已收, 承运人的预支和支出. 托运人还保证支付所有费用、支出、罚款、罚金、时间损失、 承运人因装载法律禁止运输的物品而可能招致或遭受的损害和其他费用, 或者是非法的, 不正确或不充分的标记, 编号, 包裹的地址或包装或货物的描述, 或者是缺席, 任何出口或进口许可证或任何所需的证书或文件的延误或不正确, 或任何不当的海关估价, 或者不正确的重量或体积表述. 对于上述各项,承运人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如未付款, 有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场所处置货物 私人出售(前提是在此出售之前), 承运人应将其通知邮寄给托运人或航空运单上所载地址的收货人,并从其收益中支付自己 该等销售任何及所有该等金额. 该等买卖不得, 然而, 免除支付任何缺陷的任何责任, 托运人和收货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 交付或行使运输合同所产生的任何其他权利, 收货人同意支付这些费用, 总额和预付款, 预付费用除外.
    4. 如果毛重, 测量, 货物的数量或申报价值超过毛重, 测量, 先前已计算运输费用的数量或申报价值, 承运人 有权要求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5. 运费到付只接受承运人规定中所列的国家,并受其中所载条件的约束. 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保留拒绝装运的权利 向任何国家收取费用的基础,这些国家的法规禁止将资金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国家. 收取服务费用的国家信息 是否可以从承运人的办事处和代表处获得.
    6. 在预付货物的情况下,适用于货物的所有费用在承运人接受货物时支付, i.e. 由托运人支付费用的货物,或在货主处支付费用的货物 承运人在收取货物的情况下交付货物的时间.e. 由收货人支付费用的货物.
    7. 托运人拒绝承运的,承运人可以取消运输, 经承运人要求后, 支付费用:支付这样要求的费用或其中的一部分, 承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符合政府要求
    1. 托运人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 任何国家的海关和其他政府法规, 从, 货物可以通过或越过的, 包括与包装有关的问题, 马车 或者货物的交付, 并应, 连同货物一起, 提供必要的信息并交付必要的文件以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承运人对此不负有义务 查证:调查这些信息或文件的正确性或充分性. 承运人对托运人未遵守规定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不向托运人或者其他任何人承担责任 这一规定. 托运人对因未遵守本规定而造成的损害,应当向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承运人出于善意合理地确定任何适用法律要求承运人拒绝运输,则承运人不承担拒绝运输的责任, 政府监管, 需求, 订单或要求.
  2. 付款和海关手续
    承运人被授权(但无义务)预付任何关税, 与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有关的税收或费用以及任何支出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下列情形外,承运人无义务就货物的转运或再转运承担任何费用或预付任何预付款 反对托运人提前付款. 需要在停靠地点办理海关入境手续的, 航空运单上和发货记录上都没有报关代理的名字, 货物视为交托将货物运至该地点的承运人. 航空运单的副本, 或装运记录, 经承运人认证, 应被视为原创.
  3. 时间表,路线和取消
    1. 在承运人的时间表或其他地方显示的时间是近似的,不保证,不构成运输合同的一部分. 的开始或完成运输或交付的时间不固定 货物.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并在航空运单或装运记录中注明, 承运人承诺以合理的速度运输货物,但不承担运输货物的义务 通过任何指定飞机或任何特定航线, 或者根据任何特定的时刻表在任何时间点转机. 承运人特此被授权选择或偏离航线或 运输路线, 尽管同样的规定可以在航空运单的表面上或在装运记录上载明. 承运商对时间表或其他方面的错误或遗漏概不负责 附表的表示. 没有员工, 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被授权通过任何关于出发或到达日期或时间的声明或陈述来约束承运人, 或操作 任何航班.
    2. 承运人被授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通过任何其他地面运输方式运输货物,或安排此类运输.
    3. 如果该公司认为,由于其无法控制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这样做是可取的, 气象条件, 天灾, 不可抗力, 罢工, 骚乱, 民事骚动, 禁运, 战争, 敌对行动, 动乱或未解决的国际或国内情况)实际的, 受到威胁或举报,或因为任何延误, 需求, 条件, 情况或要求, 直接 或间接地, 对于这样的事实或不合理的预见, 预期, or predicted at the same time the 货物 was accepted; or if it reasonably considers that any other circumstances so require, 采取 考虑托运人的利益, 承运商保留不另行通知的权利, 取消, 终止, 转移, 推迟, 推迟或提前任何航班, 或任何货物的进一步运输, 或者继续 任何没有全部或部分货物的航班
    4. 如果任何航班被取消, 转移, 推迟了, 延期、提前或在目的地以外的地方终止,或在任何货物的运输因此而取消的情况下, 转移, 推迟了, 延迟, 提前或终止, 承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货物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运输因此而终止,则由 承运人向任何转让代理人转让或交付货物,或将该等货物存放于仓库,视为根据运输合同完成交付, 承运人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 就其而言, 但将货物处置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除外, 在航空运单或运输记录上注明的地址. 承运人可以,但没有义务 to, 将货物转往其他航线运输,或作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代理,将货物转往托运人或收货人的任何运输服务. 这样做的费用附在货物上.
    5. 根据适用法律, 条例和命令, 承运人被授权确定装运之间的运输优先权, 在货物和邮件或乘客之间. 承运人同样可以决定移除 货物中的任何物品,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在没有他们的情况下继续飞行. 确定优先权的结果,货物不运输或者推迟运输 或延误,或货物被移走, 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或任何其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4.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某些权利
    承运人认为有必要为任何合理的目的在任何地方扣留货物的, 要么之前, 运输期间或运输后, 航空公司 可以, 在向托运人发出通知后, 储存货物,由托运人承担风险和费用, 在任何仓库或其他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的地方, or with the customs authorities; or 航空公司 可以 将货物交付给另一家运输公司,由其继续运输给收货人. 托运人应当赔偿承运人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或风险.
  1. 处分权的行使
    每次行使处置权必须由托运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行使, 如果有任何, 并且必须适用于同一空运单下的全部货物, or 在单一装运记录下. 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只有在出示交付给他的航空货运单部分时,才能行使对货物的处置权, 或与他人交流 承运人规章可能规定的授权形式. 关于处理的指示必须以承运人规定的形式(以书面)给出. 在发生的情况下行使处置权 导致收货人变更, 该新收货人应视为航空运单或装运记录上的收货人.
  2. 托运人选择
    1. 以他有责任履行他在运输合同下的一切义务为限,并以行使这种处置权不妨害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为限, 托运人 可自费处理货物:
      1. by withdrawing it at the airport of departure; or of destination; or
      2. by stopping it in the course of the journey on any landing; or
      3. by calling for it to be delivered at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or in the course of the journey to a person other than the consignee named in the air waybill 或装运记录; or
      4. 要求将其送回出发机场;
    2. 假设, 承运人认为, 执行托运人的命令是不合理可行的, 承运人应及时通知他,从此以后,承运人不再有运输的义务 没有这样的命令.
  3. 费用支付
    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行使处置权而遭受或遭受的一切灭失或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 托运人应当赔偿 承运人因行使处置权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4. 托运人权利的范围
    托运人的处置权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终止,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收货人占有货物或要求交付货物 或者航空运单,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他接受货物. 尽管如此, 如果收货人拒绝接受航空运单或货物, 或者无法与他沟通, 这种处置权继续存在 交给托运人.
  1. 到达通知
    货物到达的通知将会, 在没有其他说明的情况下, 发送给收货人和承运人在航空运单或货物中同意通知的任何其他人 record; such notice will be sent by ordinary methods. 对于未收到或延迟收到此类通知,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2. 货物交付
    航空运单或运输记录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货物将只交付给其中指定的收货人, 或者他的经纪人. 交付给收货人 应被视为已生效:
    1. when 航空公司 has delivered to the consignee 或者他的经纪人 any authorisation 从 航空公司 required to enable the consignee to obtain release of the shipment; and
    2. 当货物按照适用法律或海关法规的要求交付给海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时.
  3. 交货地点
    除第9条规定的情况外.3, 收货人必须在目的地机场或承运人指定的相应设施接受交付和提取货物.
  4. 收货人未能提货
    1. 以第8条的规定为准.第五条规定, 货物到达目的机场后,收货人拒绝或未能提货的, 承运人将尽力遵守任何指示 在航空运单上或运输记录上载明的托运人的名称. 如该等指示未如此列明或不能合理遵守, 承运人应当将收货人的情况通知托运人 没有收到货物并请求他的指示. 如果在三十(30)天内未收到此类指示, 承运人可以在公开或私下销售中分批或多批出售货物, 或者摧毁或者 放弃该批货物.
    2. 托运人应对因未提货而产生的或与未提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开支负责, 包括, 但不限于, 退回货物所产生的运费 如果托运人的指示要求这样做. 如果货物被退回出发机场,而托运人拒绝或忽视在退回后十五(15)天内付款, 承运人在向托运人发出十(10)天的意向通知后,可以公开或私下出售货物或其任何部分.
  5. 易腐物品的处理
    1. 载有承运人规定的易腐物品的货物因承运人持有而延误的, 在交货地无人认领或被拒收, 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受到威胁 与恶化, 承运人可以立即采取其认为适合保护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销毁或放弃全部或任何 货物的一部分, 发送指示的通信,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寄存货物或其任何部分,风险和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或处置 装运或其任何部分公开或私下出售,恕不另行通知.
    2. 在出售货物的情况下,如上述规定, 在目的地或在货物退回地办理, 承运人被授权支付给自己和其他运输 服务销售所得的费用全部从服务销售所得中扣除, 进步, 承运人和其他运输服务的费用加上销售成本, 根据托运人的命令持有任何剩余. 出售 任何货物的, 然而, 不免除托运人和/或船东在本合同项下支付任何缺陷的责任.
    3. 通过接受空运单和/或货物的交付,收货人应负责支付与运输有关的一切费用和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托运人不得 免除他自己对这些费用和费用的责任,并将继续与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运人可以以付款为条件交付货物或航空运单 这些成本和费用.
  1. 出货
    是否接受从出发地承运人的货运站或机场办事处的收据到目的地机场的运输.
  2. 服务的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性
    收件服务和送货服务将在各点提供, 根据适用法规为此类服务制定的费率和收费 的载体.
  3. 服务请求
    提货服务,如果有的话,将在托运人要求时提供. 承运人运价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非另有指示,否则可提供送货服务 是发货人还是收货人给的. 承运人必须在将货物从承运人的目的地机场航站楼运出之前收到相反的指示.
  4. 服务不mg冰球突破豪华版试玩网站的装运
    承运人将不提供收件和派送服务,除非有特别安排, 承运人认为, 因为它的体积, 性质、价值或重量是承运人在正常过程中无法处理的.
  5. 责任
    由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提供取件或派送服务的, 此种地面运输的责任条款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任条款相同.
  1. 根据一份运输合同由连续的几个承运人履行的运输,视为一次运输.
  1. 承运人对托运人负有责任, 收货人或任何其他人因货物的破坏或损失而遭受的损害, 或者损害, 或仅在造成货物损坏的事故发生时才迟延运输 此种持续发生在第1条所定义的运输期间.
  2. 除非任何适用的公约另有规定, 承运人对托运人不负责任, 收货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损害, 任何性质的延误或损失,由…引起或与…有关 由承运人提供的货物运输或其他服务, 除非这种损害, 迟延或灭失被证明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或故意违约造成的,并且不存在共同过失 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他索赔人一方.
  3. 承运人不承担损坏的责任, 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被证明完全是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造成的, 质量, 货物的性质或恶习.
  4. 承运人对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动物因自然原因死亡或因动物本身或其他动物的行为(如咬伤)造成动物死亡或受伤而造成的损害或费用, 踢, 令人窒息的或令人窒息的, 也不是因为这种情况引起或促成的, 动物的本性或习性, 或者动物包装有缺陷, 或者动物无法承受不可避免的伤害 航空运输所固有的物理环境变化.
  5. 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任何(i)商业机会和合同损失的责任, 收入, 利润, 预期储蓄,商誉或声誉(不论是否直接产生)及(ii)特殊的, 间接 或受本条款约束的运输所引起的相应损失或损坏, 承运人是否知道可能发生该等灭失或损坏.
  6. 如果损害是由索赔人的疏忽或其他错误行为或不作为造成或促成的, 或者他从谁那里得到他的权利, 承运人应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 在这种疏忽或错误行为或不作为导致或促成损害的程度上,由赔偿责任向索赔人承担.
  7. 除非托运人对运输作出了特别的价值声明并支付了适用的补偿金, 承运人的责任不应超过适用的公约限额, 如果公约不适用, 每公斤被毁、灭失、损坏或延误货物19特别提款权. 托运人已就运输作出特别价值声明的, 双方同意,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上述规定 在航空运单上或在运输记录中注明的运输申报价值. 所有索赔须以价值证明为准.
  8. 如有损失, 货物部分损坏或延误, 或其中所载任何物件, 在确定承运人责任限制的金额时应考虑的权重 只有物品的重量(作为物品的最小计算单位), 包, 盒子, 无论空运单或运输记录上标明的包裹数量如何,在开箱时均受影响. 尽管如此, 当损失, 货物部分损坏或延误, 或其中包含的物体, 影响其他包的值, 同一空运单上的箱子或纸箱, 受影响的包装的总重量, 在确定责任限制时也应考虑到盒子或纸箱. 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 损失:损失的这部分货物的价值, 损坏或延误视情况而定, 应按货物损失的那部分重量的比例减少货物的总价值来确定, 损坏或延误将影响货物的总重量.
  9. 托运人, 货主及收货人, 谁的财产造成其他货物或承运人财产的损坏或毁坏, 应赔偿承运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货物的, 因为固有缺陷, 质量、缺陷或由于包装缺陷造成的, 是否可能危及飞机, 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抛弃或毁坏人员或财产,而不事先通知 因此,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10. 承运人签发跨另一承运人航线运输的航空运单,仅作为该另一承运人的代理. 装运记录中提及将由另一承运人履行运输的任何事项均应视为 指由其他承运人作为主要承运人提供的运输. 承运人对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货物的损坏或者迟延不是在其航线上发生的,但托运人有权提起诉讼的除外 对于这样的损失,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对第一承运人造成的损害或延误,收货人或其他有权交货的人对合同规定的最后承运人也有同样的诉讼权利 运输.
  11. 在这些条件下,承运人的责任被排除或限制, 这种排除或限制适用于代理商, 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表,以及其航空器或其他 运输工具用于运输.
  1. 有权交付货物的人无异议地收到货物,是货物已按照运输合同完好交付的初步证据.
  2. 在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下,除非有权提货的人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申诉,否则不得维持诉讼. 投诉应在下列情况下提出:
    1. 货物有明显损坏或部分灭失的, 在发现货物后立即,最迟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四(14)天内;
    2. 货物有其他损坏的, 自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四(14)天内;
    3. 在延误情况下, 自货物交由有权交付的人处置之日起二十(21)天内;
    4. 如果货物不能交付, 自空运单签发之日起一百二十(120)天内或自装运记录之日起, 以适用者为准.
  3. 两年内不提起诉讼的,损害赔偿权利消灭, 从到达目的地之日起计算, 或者从飞机应该到达的日期算起, 或者从 运输停止的日期. 计算该期间的方法应由受理该案件的法院的法律决定.
  1. 在航空运单或装运记录或这些条件中包含或提及的任何规定可能违反强制性法律的情况下, 政府规定, 订单或要求, 该规定应继续适用 在某种程度上,它不会因此而被推翻. 任何此类规定的无效不影响任何其他部分.
  1. 没有代理, 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表有权变更, 修改或放弃运输合同或本条件的任何条款.

*来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07年2月推荐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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